经济师考试也称作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要取得“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考试*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经济师中级职称报考条件(以下条件只要具备其中的一项即可)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中级:经济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中级《专业知识和实务》共设三个专业分为工商、金融、人力资源,可根据需求选择专业。
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140分。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一)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试院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经济师职称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