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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5
人事上岗证培训
根据《进一步开展本市人事管理岗位资格培训*的通知》(沪人〔2003〕9号)文件精神,根据市考试统一安排2012年下半年预约报名开始,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行业的从业人员;
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职业的人员。高校高年级学生或应届毕业生。
『培训特色』
师资:由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经理、管理专家组成。
教材:启用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新编的“人事管理岗位培训系列教材”。
『证书说明』
学员参加全部课程培训并考试合格者,颁发上海市人事管理岗位证书。
该证书有效期三年。持证者须在证书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达到培训要求者,
原证书有效期延长三年。
为方便用人单位查验,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将通过网站、电话查询等方式,对外公布学员获得证书及参加培训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