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技能人才评价*,人社部依托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对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经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的人员,由试点机构根据人社部规定的证书参考样式和编码规则,制作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电子证书),由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对外公开认定结果。
《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公共营养师是国家劳动部颁布的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考试鉴定,取得人事部第三方认证资格,并在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可查。
营养师主要是从事营养咨询、营养测评、营养指导、营养宣教、营养管理以及从事营养教学与科研*、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的特殊职业者,是促进社会公众健康*的专业人员。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从事公共营养*的专业人员不足5000人,相关专业人才缺口巨大。
二、培训方式:
线上学习
培训对象:
幼儿园保健医,学校校医,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站的医护人员,员工食堂,健身中心教练,食品保健品企业营养从事人员,食品检测监督人员,企事业单位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等。
二、培训课程:
*部分:基础知识
版块一:公共营养师职业道德
版块二:医学基础
版块三:营养咨询和教育
版块四:食物营养基础
版块五:膳食营养指导
版块六:人群营养
版块七:公共营养基础
版块八:食品卫生基础
版块九: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专业知识部分
版块一:膳食调查和评价
1、食物摄入量调查
2、膳食调查结果计算与评价
版块二: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
1、人体营养状况测定
2、常见生物样品的收集和保存
3、营养不良的症状和体征判别
版块三:膳食指导和评估
1、营养需要和食物种类确定
2、食谱编制
3、食谱调整和评价
版块四:食品营养评价
1、食品样品收集和标签解读
2、食品营养价值分析
版块五:社区营养管理和营养干预
1、营养与健康信息的收集
2、营养与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第三部分:模拟考核
报名条件与报名资料:
一、报名条件:
1、年龄要求:22周岁以上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报名资料:
身份证正反面,蓝底二寸照片两张。
鉴定方式:
理论考核+实操考核
证书效用:
证书样本
本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三方职业技能评价机构颁发,国网(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单位招聘、录⽤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对外劳务合作⼈员办理技能⽔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持有⼈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享受同等待遇,按规定给予培训鉴定、*创业、技能提升等补贴政策,纳⼊⼈才统计、高技能人才表彰范围、*奖励津贴等范围。并可享有个税抵扣、积分落户、培训补贴等相关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