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实行属地原则: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单位的,在其*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上海2018年报名简章中报考条件要求如下: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5.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二)除上述条件外,香港、澳门居民应具有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具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