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61年世界劳工组织世界职业标准定义委员会上,瑞典营养师协会提出营养师定义的提议,建议用dietition作为营养师的专用词。1967年世界劳工组织对营养师(dietition)和公共营养师(public health nutritionist)作了明确的界定,前者指在医疗机构为患者服务的营养师,后者指在公共卫生机构为健康人群服务的营养师。之后又逐步分出多个从事不同类型*的营养师,如管理营养师、咨询营养师、研究营养师、运动营养师、私人开业营养师等。[3]
发达国家以及一些比较先进的发展中国家都非常重视营养立法、营养教育和营养师的*认证和培训。美国早于1946年就颁布了《国家学生午餐法》,日本在“二战”后的1947年发布《营养师法》,1948年发布《营养师法实施细则》,1952年又制定并推行了《营养改善法》。许多大学设有食品和营养学,还有众多的中级营养学校,培养大量营养人才。各国对营养师的*认证和培训都有一套完善的体系,如美国是由营养师协会负责营养师的考核评审。各国通过营养立法、建立营养师制度,实现了提高国民体质的目标。
在我国,营养师可以追溯至周朝的“食医”。《周礼·天官·冢宰》书中在主管医疗卫生的官员下设了四种不同职责的医官:食医、疾医(内科医生)、疡医(外科医生)和兽医。其中“食医,掌和王之六食、六饮、六膳、百羞、百酱、八珍之齐”,负责调配王室贵族饮食的寒温、滋味、营养等,相当于现代的营养师。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对营养及营养师的需求将日益增加。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5年10月发布了公共营养师等11个新职业。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该标准的制定和颁布为推动我国营养师职业发展起着积极推动作用。
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大好时机下,广大农村地区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中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快速发展,涌现出了许多农家乐特色村(点)。为了顺应我市新形势下乡村休闲旅游业的发展需要,提高农家乐从业人员的素质,衢州农民学院特举办农家乐“两员一师”培训,其中的“一师”指的就是乡村营养师。乡村营养师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为蓝本,结合农家特色饮食,培养一批懂营养基础知识、会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特点提供合理饮食建议的实用、新型营养人才,整体提升农家乐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