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起草,由国家商务部正式公告(2013年第21号)的《美容院服务规范》行业标准新闻发布暨宣传贯彻会议在北京举行,会上国家商务部服务贸易司梁兆山处长强调:对从业人员的要求、特别强调持证上岗,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要有国家*、要有专业知识、要有皮肤判断能力。
南大职业培训学院是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专门开设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的省属机构。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推行美容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促进行业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我院特开展美容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有关事项如下:
【培训内容】
中医美容医学常识,美容发展筒史,化妆品知识,发型知识,常见美容服务项目,常用美容推拿手法,拔罐,刮痧,纹刺美容,香氛美容,化妆,美甲,问题性皮肤护理,中医减肥,膳食调理,店面运营等。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应级别)
初级美容师申报条件:
1、年满18周岁。
中级美容师申报条件:
1、在本工种连续*五年以上;
2、取得本工种初级《技术等级证书》。
高级美容师申报条件:
1、在本工种连续*十年以上;
2、取得本工种中级《技术等级证书》。
【证书发放】学习结束后,颁发的结业证书;参加美容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美容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为终身有效,是持有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员工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电子注册,全国通用,可在官方网站凭身份证号码与证书编号查询。
【报名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2张;
2、学历证书复印件2张;
3、大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8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