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精神,发展社区康复与护理等延续性医疗服务*,促进服务能力提升,加强社区康复与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卫生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开展社区康复与护理技能规范化培训试点的批复》(渝卫委科教[2014]4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社区康复与护理技能培训试点*的通知》(渝卫科教[2014]15号)通知参阅网址www.qgkf.com.cn,现面向社会开展社区康复与护理岗位技能规范化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社区康复与护理技能培训的必要性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康复与护理服务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刚性需求,加快发展康复与护理*具有重大意义。随着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将逐渐实现“三个转变”和“三个提高”,对加快发展社区康复与护理服务业带来了机遇和挑战。目前社区康复与护理人才队伍匮乏,康复与护理服务将大有可为,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力培养社区康复护理专业人才成为发展康复护理行业刻不容缓的重要工程。
二、规范化开展社区康复与护理技能培训*
(一)培训对象
1、社区康复机构从业人员;
2、社区、乡镇等基层医疗机构康复科及相关岗位从业人员;
3、社区养老及专业养老机构从业人员;
4、个体从事康复与护理相关*者。
(二)培训内容
社区康复与护理是以运用中医康复和现代康复护理实用技术为主要内容,以老年人,慢病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对服务对象进行康复评定,运用灸法、推拿、拔罐、刮痧、牵引、光疗、电疗、磁疗等康复理疗技术,针对性地开展康复与护理服务,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培训以《社区康复与护理实用技能讲义》为主要内容,从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入手,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高业务技能和规范服务水平。
(三)培训方式
理论讲解和实践操作相结合,培训时间七天。
三、考核及证书
(一)组织机构: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考试机构: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三)考核合格者,由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社区康复与护理技能合格证》。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建立培训后从业人员信息库,供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及个人查询。
(四)*优势
根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社区康复与护理技能培训试点*的通知》(渝卫科教[2014]15号)精神,培训合格者,可以从事该岗位相关*,社区、乡镇医疗机构及社区康复机构可以优先使用持有《社区康复与护理技能合格证》人员从事康复与护理*,个体从业人员可以咨询当地工商局办理康复中心理疗中心等机构从事康复与理疗*。
四、呈报资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技能个人申请表;
(四)两寸红底免冠彩照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