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跨年发票的相关问题,您有什么疑问吗?

269人已阅读 2018-01-30 11:28:43
导读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零基础课程 实操类课程 管理类课程

新闻详情

2018-01-30 11:28:43
  关于跨年发票的相关问题,您有什么疑问吗,本篇文章将会给您详细的解答这一答案,相信您看完后就会有所明白的,精彩内容不要错过了!
  会计人士必知关于跨年发票的这些事儿

  答:对于跨年发票的相关问题,仁和会计给您整理了如下:


会计培训

 1、公司2017年11月底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2018年1月了,这样还能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吗?
  可以正常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会计人士必知关于跨年发票的这些事儿
 2、小规模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了,也一样可以开红字吗?
  建议请至发票取票的办税大厅申请。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3、财务部门如何应对跨年发票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企业还是应尽量避免发票跨年入账。对财务部门而言,应做到以下几点:
  (1)向全体员工宣贯发生费用后即时报销;
  (2)要求公司供应商、服务商及时开票;
  (3)费用真实发生了,即便发票尚未取得,先做账;
  (4)汇算清缴时,真实费用尚未取得发票的,应作纳税调整;
  (5)以后年度获得发票的,及时向税务说明,申请抵缴或退税。
上一篇: 会计从业资格取消后,势必要对从事会计*的会计人员加强继续教育! 下一篇: 想要做好财务,一定要有这七大思维

相关文章

推荐课程

查看全部课程
重庆仁和会计

重庆仁和会计

观音桥校区 红旗河沟校区 渝北汽博校区 渝北两路校区 大坪校区 大渡口校区 大学城校区 石桥铺校区 沙坪坝校区 南坪校区 杨家坪校区 解放碑校区 鱼洞校区 涪陵校区 万州校区

查看全部校区 进入官方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