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改委和审计署三部委联合印发了《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大措施”),针对组织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通过考试招生、不规范的特长生招生、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等具体情形,重磅出击当前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有利于依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
择校费问题由来已久,且在个别地区还比较突出和严重。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多次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加大督查力度,尤其在每年的招生季节都要重申不准收取择校费,也不能变相收取择校费。但个别地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仍在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择校费成了“名校”的小金库,成为滋生教育腐败的温床。更为严重的是,择校费把一些穷孩子挡在了重点学校门外。
“八大措施”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地方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亲力亲为,狠抓落实,切断择校费利益链,让这“八大措施”接地气,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
各地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切实抓住抓牢这“八大措施”,真正作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学校要严格执行科学的招生程序,规范办学行为,还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产品”本来面目。不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占坑班”,不杜绝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等等。同时,家长要禁得住“不要输在起跑线”的忽悠,遵循教育规律,帮助孩子自然、科学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