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前景:
2019年国家相继颁发了新的《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重要纲领性文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起草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也陆续颁布,对托育机构的场所、设施、人员数量及从业*提出严格要求,特别强调要“依法逐步实行*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育婴员作为婴幼儿生活照料服务人员已纳入《国家职业目录清单》,是享受国家培训补贴的职业之一,也是托育、幼儿园开设托班必须持证上岗的职业之一。
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有5000万左右,育婴、托育从业人员缺口巨大,随着二孩生育政策的开放,育婴员职业是未来民生领域的黄金职业。
证书价值:
发证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劳动部、人事部)证书效力:国家认证、电子注册、网上查询、全国通用证书作用:各类企事业单位评定职称、职务的必备证书技能型人才积分、落户、购房、享受*补贴等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括婴幼儿生活照料、保健与护理、健康与管理、教育实施四大模块,涉及教育学、护理学、简单医学等相关知识,理论实操相结合,有知名儿保专家、医学专家和早期教育专家联袂授课,充分实现“教”“养”结合以养为主的理念,同时融入更多前沿教育知识和科学喂养知识,打造新标准下的*育婴体系。
招生对象:
1.各幼儿园、托育园所及早教中心*人员,大中专院校相关专业学生、社会拟从事本职业及已从事本职业相关人员、
2.0-3岁家庭照养人,准照养人。相关等级报考条件:
1.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 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