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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6
考试介绍:
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规定必须取得建造师资格并经注册,方能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及施工管理的项目施工负责人。这标志着我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正式建立。该《规定》明确规定,我国的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级建造师(Constructor)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
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讯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考试政策: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1年。
免考条件: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满20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报考流程:
一级建造师的报考流程:
(一)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保存,并打印表格。网上报名时,考生应正确输入报考信息,牢记本人报名序号,上传电子照片。
(三)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进行审核,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相应材料,如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到现场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
(四)完成考试报名的人员在指定时间段内,在报名网站的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到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确认点联系。
报考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为当年的5月-7月间,具体以当地人事部门通知为准。
考试时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于2015年11月发布的《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将于2015年9月24、25日举行。
关于培训:
一级建造师作为我校的主要培训项目,长期开设网络班、面授精讲班、冲刺班、*班等,具体开课信息请咨询我校招办老师,2016年培训安排及课表请到“招生动态”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