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评价管理*,根据住建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的通知》(建人专函〔2013〕36号)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考核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分工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以下简称“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评价*在省住建厅的领导下,厅人事处负责制定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全省考核评价*;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发展中心”)负责全省考核评价的信息管理系统(含考核管理系统)建设、题库建设、考务组织与协调、证书核发与管理、继续教育等具体组织管理*。各市州住建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人事教育部门牵头,负责本地区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具体管理机构承担本地区标准化考场建设、考生资格审查和实名身份验证、考务组织、证书发放、继续教育等具体管理*,按照省住建厅统一部署要求抓好落实。
二、考核管理
(一)考核内容
1、考核岗位。根据住建部有关要求,我省暂对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7个岗位【注意原“八大员”现在是“
七大员”啦】组织考核发证,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分别细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4个子专业。
2、考核大纲及参考教材。我省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采用住建部人事司印发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大纲(试行)》的内容组织考核。推荐使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建筑与市政工程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教材》。
3、考核科目。每个岗位实行专业知识、专业实务两个科目进行考核,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考核时间总计150分钟(两科考核中间不设休息时间)。
(二)报考条件
凡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计算以网上申请报名的日期为准),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核:
1、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经历;
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经历;
3、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经历;
4、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4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经历;
5、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4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经历(此条件只能报考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
6、10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经历,且年满40周岁以上的。
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完成1年职业实践(含企业顶岗实习、校内实训等实践环节),可报名参加相关职业岗位的考核。
各职业岗位的土建类本专业、相关专业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
考核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进入湖北省建设信息网(www.hbcic.gov.cn),点击“住建行业现场专业人员”,按系统提示注册后,登录“湖北省住建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平台现场专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考核申请”专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真实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电子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图片尺寸130像素﹤宽﹥í160像素﹤高﹥),图片文件大小30kb以下)、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或在校生学籍证明)、*年限证明(应届毕业生上传1年职业实践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自主选择参加考核的地区。报考人员选择参加考核地区时,主要以所在企业注册地区为准,如确有不便,也可选择施工项目、户籍(常住地)所在地区。所有信息填写完整提交后,由所选择考核地区的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进行网上初审,省发展中心复审,审核通过即为网上报名成功。初审或复审不通过,考生可在考核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补充资料重新报名,但重新填报不超过两次。报考人员每人每批次集中考核只能报考1个岗位,每个年度内最多只能报考两个不同岗位且只能参加两次考核。
(四)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后,由报考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考核申请表(网上自行打印)、身份证、学历证书、*年限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选择考核地区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设立的审查点(具体地址可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实名身份验证,审查、验证通过的,由市州住建委具体管理机构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安排其参加考核的考点。考生在参加考核前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打印“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现场审查、验证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考核的,取消当批次考核资格。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具体如下:
1、社会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
(1)《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年限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
(1)《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或在校生学籍证明材料(加盖所在院校公章);
(4)参加1年职业实践环节证明材料(加盖所在院校和实践单位公章)。
(五)考务管理
考核实行无纸化网络在线机考。全省使用统一的考核管理系统和试题库,由省发展中心负责运行管理;在各市州设置机考考场,由各市州住建委负责本地区考场的设置和考务管理*。
1、考核时间。全省考核原则上每年集中组织4批次,每季度组织1批次,每年1月底前省发展中心通过省住建厅网站和湖北建设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当年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2017年第四季度试行组织1批次考核,具体时间安排由省发展中心在考核前1个月向社会公布。
2、成绩确认。采用控制合格率的方法确定考核合格人员。合格率根据全省每批次每个岗位考核的情况,采取个人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双控的方法,原则上控制在60%。当批次集中考核结束5个*日后,考生可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考核结果。当批次考核不合格的,本年度内可再次报名参加同一地区、同一岗位的考核(年龄超龄等特殊问题除外),不再进行资格审查,但每个年度内最多只能参加两次考核。
三、证书管理
通过考核的合格人员,由省住建厅颁发全国统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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