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Constructor)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1年。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满20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一)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保存,并打印表格。网上报名时,考生应正确输入报考信息,牢记本人报名序号,上传电子照片。
(三)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进行审核,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相应材料,如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到现场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
(四)完成考试报名的人员在指定时间段内,在报名网站的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到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确认点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