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课程班,免试入学,符合申硕条件申请硕士学位,证书含金量高,院校同等学力申硕课程班招生专业齐全,满足不同学员的学习需求。
(一)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
招生人数:每专业限招150人;
中医学研究方向: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
药学研究方向: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
中西医结合研究方向: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
中药学研究方向:中药学
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完成其岗位*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满3年,原则上申请专业与报名人员取得前置学历的专业一致;
(2)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3)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专业型硕士招生专业
中医专硕研究方向: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全科医学(中医)
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完成其岗位*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申请的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二级学科)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一)注册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注册,按要求完成相关信息资料填写。
(二)现场确认
学员提交注册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采集指纹,并现场拍照,最后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通过学员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三)课程考核
1.学位课程考核。学校参照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计划,采用线上平台和线下讲座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学员在规定时效内完成课程学习,参加学校组织的结课考试,通过并授予相应学分。
2.全国统一考试。*括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部分专业免考学科综合,具体以申请人报考当年教育部出台的细则为准。
学员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5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每年有1次机会)。
(四)临床能力考核(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
(五)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1.学员须在通过学位课程全部考试和取得国家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进行论文开题及撰写。
2.学员须在统考通过后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并答辩。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分委会审议,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后,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3.经学校学位办公室审查,同意答辩申请后,由各学院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将提交的所有材料连同考卷归档保存五年,以备检查评估。
4.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流程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5.以下情况,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以及申请学位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申请人伪造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资料的;
(2)申请人论文存在抄袭等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
(3)申请人存在统考作弊等违规违法行为的。
1、对通过资格审核取得学位课程学习资格的申请人,由学校根据所申请学科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周末、节假日,安排网络、面授等形式的非全日制课程教学,学员应在学习期间修完全部课程并达到规定的学分。
2、学员学习期间,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英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每年全国统一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