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瑞达法考的行政法法考培训班帮助考生对先前学过的知识进行巩固记忆,实现重点、难点突破,做到深入浅出,化繁为简。主观精讲阶段的课程提纲挈领的讲解行政法主观题常考的知识点。
行政法法考培训班通过知识点梳理,帮助考生对先前学过的知识进行巩固记忆,实现重点、难点突破,做到深入浅出,化繁为简。主观精讲阶段的课程提纲挈领的讲解行政法主观题常考的知识点,侧重讲解了行政诉讼部分以及与行政诉讼相关的考点,同时结合行政法主观题的命题方式和具体题目,就论述题和案例题两种主要题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01.合法行政原则(—)
02.合法行政原则(二)——诚实守信原则(—)
03.诚实守信原则((二);权责统—原则
04.行政主体的辨别——地方国家机关的设置程序
05.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
06.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二)——公务员的回避
07.公务员的处分;行政法规与规章的制定程序(—)
08.行政法规与规章的制定程序(二)——行政法规的解释
09.抽象行政行为题目练习;具体行政行为的界定
10.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其他行政行为(—)
11.其他行政行为(二)
12.其他行政行为(三);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设定
13.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
14.行政处罚的程序
15.行政处罚的执行;治安管理处罚(—)
16.治安管理处罚(二)
17.行政许可的界定;行政许可的设定
18.行政许可的实施——行政许可的撤回、撤销与注销(—)
19.行政许可的撤回、撤销与注销(二);行政许可诉讼(—)
20.行政许可诉讼(二)
21.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的主要区别;行政强制的设定
22.实施主体;实施程序;代履行;申请法院执行(——)
23.申请法院执行(二)
24.*信息的界定;公开的基本要求;适用的主体;主动公开(—)
25.主动公开(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