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管理师培训课程
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温室气体减排,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
2020年12月25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已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2021年2月2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
全力推进达峰行动,抓紧制定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监测达峰行动方案,支持和推动地方、重点行业和领域制定实施达峰方案,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监测权交易市场建设。
2021年1月13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指导意见》
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
建立核算*组,确定核算边界,确认排放源、气体种类、识别流入流出边界的碳源流及其类别、收集和获取活动水平数据、选择和获取排放因子数据、计算排放量、编制核算报告、报送核算数据和资料,包括核查安排;
建立核查技术*组、文件评审、建立现场核查组、实施现场核查、出具《核查结论》、告知核查结果、保存核查记录等。
从事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的咨询服务机构、第三方审核机构、节能服务公司相关人员;
国家低碳试点省市、园区、社区及*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管理人员;
其他关注中国碳市场发展、有志参与碳排放、碳交易、碳核算的人士。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高级考核:
●(1)具有环境工程与科学、能源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相关领域I作满2年及以上;
●(2)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年限和从事相关领域技术*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3)取得中级证书,从事相关领域*满一-年。
中级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考核:
●(1)具有环境工程与科学、能源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相关领域*满1年及以上;
●(2)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年限和从事相关领域技术*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3)取得初级证书,从事相关领域*满一年。
初级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考核:
●(1)、具有环境工程与科学、能源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
●(2)、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年限和从事相关领域技术I作年限满1年。
●注: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的时间总和。
注意事项
考试时间在每年的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第三周周末进行考试,均采取上机考试模式,考试全程人脸识别,考试电脑需要配备摄像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