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凡持有的高中(含中专、技校、职校)以上毕业证书的可报考高中起点大专。
入学测试科目:
英语、语文、数学
主要专业课程:
邓小平理论、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应用文写作、马克思主义哲学、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婚姻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经济法、律师实务、市场经济法律专题。
*方向:
公、检、法等各级政法机关的执行员、书记员、法警、内勤、办事员;*各级各类行政执法机关的公务员;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助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