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对大家的会计之路有所帮助。
1、现金出纳人员及时、全面、正确地进行账务处理,每日的报销单据等必须当日入账,不得压单。
2、记账与现金出纳业务的职责相分离。
3、对现金的账实情况进行经常性和突击性抽查,查看库存的现金有无超出限额,有无挪用盈亏情况,保管措施如何。
4、监督出纳移交*的整个过程,查看移交清单是否完整等。
1、库存现金的限额一般由开户银行确定,超额的现金应当日存入银行,出纳员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2、超出一定限额的现金收入,应请客户将其存入开户行,以避免收取假钞。
3、报销费用的程序:报销人应粘贴报销凭证并经有权签批,经部门经理,及公司财务部分管经理或有关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销。
4、现金出纳员应收支清楚,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编制现金明细表及现金盘存表,确保帐实相符。并于月末编制现金收支表。主管部门和负责人应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等。
现金收入业务,应向对方单位开具收据时,应按收据号顺序开具,开具时应审核其内容,由出纳加盖“现金收讫”章或财务专用章,并由相关部门人员向负责登记收入人索取回执单。
1、建立严格的支票管理制度:现金出纳在使用现金支票时应填写用款申请单,注明日期、金额、支票号及用途,由财务负责人审核。
2、对于作废的现金支票应加盖作废章,与存根附在一起,在销毁作废的支票时应编制销毁清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并存档备查等。
在一定程度上说,企业的银行存款就是它的“生命线”,所以企业对于银行存款的内部控制有着严格的规定:
1、所有银行存款户的开设需有正式的批准手续,有时需要董事会的批准。同样,某一银行存款户的终止也需得到正式的批准。
2、负责银行对账单调节和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职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收入、现金支出或编制收付款凭证业务,以防止被银行揭露的不正当支出或应记未记入企业收入账的不正当行为再次被掩盖起来。
3、负责银行往来账调节的职员应直接从银行取得银行对账单,并就银行存款账同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调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