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学生在港攻读博士项目、硕士项目、本科项目、
交换项目和短期项目期间需要在中国事务办公室(China Affairs Office)办理签证担保。
拿到offer以后是自己准备材料,寄送给申请的学校,然后由学校代为递交申请。
不可以。无论是非全日制还是短期课程均需提供学生签。
除了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提交学生签证申请外,
还需向内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往来港澳逗留签注(D)
(没有港澳通行证的学生需一并申请港澳通行证)。
学生签证是香港*允许你进出香港的凭据,逗留签注是表示大陆海关允许你进出中国大陆。
所以,你需要两张签证。否则,就算香港*允许你进出香港,
但如果没有逗留签证,大陆海关不会让你出去。
一般是先有学生签证,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才会给你办理逗留签注(D)
4月份送签即可。如果是1月份开课,则在先一年9月份送签。
学生签证申请材料如下:
①填写申请表ID995A
②填写签证担保申请表
③护照复印件:护照有效期在课程完结后至少2个月仍然有效
④资金证明:*括父母开具的近期银行存款凭证或银行开具的中英文翻译件或奖学金证明
⑤父母担保信和其护照复印件
⑥声明表:仅面向已在香港的学生要求
⑦签证缴纳金
⑧个人或父母或朋友信用卡复印件
⑨学生身份证明:可以是近期成绩单或学校开具的证明信
⑩香港大学录取通知书确认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