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
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 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身份证电子文档1份3、《福建省职业技能统一认定申请表》扫描文档1份4、2寸白底电子彩照片1张
对经考试考核评审合格人员,按照国家人社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由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