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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1
中山恒企会计
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考生报名考试必须一次性报考三科且全部合格,才能到所在区财政部门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中山恒企会计 的免费咨询电话: 400-888-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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