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在非国有单位、采用新的管理体制的国有单位、人事代理单位、无主管上级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外省市驻陕办事机构等单位中*并在县以上各级*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了人事关系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努力*,身体健康。
业务条件:
1、年限:
①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28年以上(后取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30年以上),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此条件只适用于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②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20年以上(后取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25年以上),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③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10年以上(后取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15年以上),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④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中级职务4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⑤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受聘担任中级职务2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论文:任现职期内独立或作为*作者公开发表过至少二篇本专业论文。
3、取得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提供外语免试表;
4、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的提供计算机免试表。
5、申报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规定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