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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1
武汉中公会计
1.会计*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年限。3.开始从事会计*时间不应早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4.开始从事会计*时间不应早于全日制学历毕业时间。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拨打武汉中公会计 的免费咨询电话: 400-888-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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