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联政研,信用管理师要求:
1、连续从事本职业*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
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