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武人社规(2011)2号)的有关规定,报区*批准,现面向社会招聘区属公办
幼儿园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岗位和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武汉市城乡户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岗位职责,遵守*纪律;
4.身体及
心理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
5.持有*失业登记证,且未*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8月19日-8月23日到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失业登记证,以上材料为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关于应聘人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同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按地点分类填报,每人填报一个主报考地点,另填一个调剂报考地点)。
2.笔试。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8月24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笔试时间为8月2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在幸福路中学,笔试考查时事政治、法律及保育员岗位基本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面试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8月28日,面试地点:蔡甸职业教育中心。
(1)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索河中心幼儿园、成功中心幼儿园、消泗中心幼儿园、洪北中心幼儿园,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进行岗位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计划。
(2)面试方式。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请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于2016年8月28日上午7:30前到达面试考场报到。
4.体检、考核
笔试合格成绩和面试合格成绩按5:5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体检地点另行通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5.聘用。初聘对象经过资格复查、体检、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如果出现资格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或调整本岗位招聘人数。
6.待遇。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均按照省、市、区有关公益性岗位待遇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核定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聘期结束后,由用工方与劳动者双方协商是否续聘。
四、其它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由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蔡甸区教育局共同组织。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邀请区监察局对整个招聘*进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