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博士学位课程是以专业为导向、结合先进的研究成果和实践技能的高阶学习课程。本课程适用于具备一定管理经验的各行业教育专业人士。课程内容涵盖高等教育、非高等教育、教育企业、非牟利性教育组织和*组织的管理与发展。本课程采用密集式授课,辅以*教员提供一对一的研究能力,测量与评估,以及论文指导。
学制:3年
授课语言:主要采用中文授课,部分教学材料有英文内容
上课时间安排:前两年上课,每两周一次课,一学期四次,主要为周五晚上及周末。最后一年论文。
毕业:毕业需完成47学分(修读课程21学分,专题讨论4学分,实践4学分,论文18学分)
一般要求:
受认可的硕士学位
至少有三年及以上学校管理经验
需提交包含职务描述的在职证明
*不强制要求递交英文水平证明
*如不符合以上要求,但具有社会影响,教育影响,贡献或巨大潜力的申请者,学校将酌情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