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程
优势
师资
校区
评价
问答
环境
新增值税怎么开票?怎么冲红?怎么抵扣?
350人已阅读
2019-12-12 17:11:18
导读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
唐山华夏大易教育
5分
4个校区
1862人咨询
进入官方主页
课
会计职称
职业资格
计算机实战
新闻详情
2019-12-12 17:11:18
划重点!以下是官方解读的主要内容!
一、2019年4月1日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实施后,纳税人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的,如何开具红字发票及蓝字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需要说明的是,如纳税人此前已按原17%、11%适用税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二、2019年4月1日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实施后,纳税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如何处理?
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16%、10%适用税率补开。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纳税人还存在2018年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可根据18号公告相关规定,按照原17%、11%适用税率补开。
三、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入不动产,持有期间用途发生改变的,进项税额应如何处理?
1、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
3、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四、此次税率调整,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按照39号公告规定:
1、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2、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3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以后年度是否继续适用,需要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已经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并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在2020年、2021年,是否继续适用,应分别根据其2019年、2020年销售额确定,如果符合规定,需再次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上一篇:
人社部官方解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下一篇:
HR有4种分类,看看你属于哪一种?
相关文章
CPA证书与其他证书的互免政策
2019-12-12
财政部通报多起地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责案例
2019-12-12
关于人力资源管理,你必须要知道的
2019-12-12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点之培训开发
2019-12-12
人力资源管理师*前景如何?
2019-12-12
HR有4种分类,看看你属于哪一种?
2019-12-12
新增值税怎么开票?怎么冲红?怎么抵扣?
2019-12-12
人社部官方解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2019-12-12
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2019-12-12
中国人事考试网:经济师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
2019-12-12
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答疑的内容已经更新
2019-12-11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特点
2019-12-11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
2019-12-11
2020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新旧教材变化对比及解析
2019-12-11
2020初级会计可以在外省考吗?
2019-12-11
推荐课程
查看全部课程
唐山华夏大易教育
华夏大易教育
玉田分校
遵化分校
鸦鸿桥分校
查看全部校区
进入官方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