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服从考务人员的指令,不得大声喧哗扰乱考场秩序。有问题须举手示意等待考务人员前来解决。
考生在考场的任何违规或舞弊行为都将被如实报告给ETS,违规或舞弊行为将会影响考生的考试成绩甚至考试资格。因违规舞弊而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的考生不得申请更改、退考或退款;情节严重者有可能被禁止参加以后的考试。
违规舞弊行为*括但不限于:
代替他人考试或请他人替考
采取任何形式协助他人进行舞弊或本人舞弊
在考场内携有或使用上述违规物品
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考试信息
将草稿纸(全部或部分)或试题内容带出考场
不听从监考人员指令或警告
故意毁坏考场设施或考试设施
故意扰乱考场秩序或影响他人考试
监考人员认定的属于违规或舞弊的其他情况
如出现以下情况,可能会导致无法收到考试成绩:
a)考生有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如:提前拆开试卷,在限定的时区内解答其他部分的试题,交头接耳或抄袭他人答案等
b)考生在答卷上填写的姓名与报名表上所填的姓名不一致
c)考生在答卷上填写的报名注册号(Registration Number)与准考证上的不一致
d)考生在考试结束后未将附有照片的一部准考证(Photo File Record)交给主考老师
e)考生将答题纸上的成绩取消栏(Score Cancellation)的两个圆圈涂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