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所称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高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高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评价办法另行制定。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英文分别译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负责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政策制定,并按照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公安部组织成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一级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组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命题*,研究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提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建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审定一级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试题,会同公安部确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并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并研究确定本地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免考科目和免考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分3个半天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题型:《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其中单选题80道,多选题20道,总分120分。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考试题型主观题,共6道大题,总分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