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融技术、经济、法规与一体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
(1)定义: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由建设工程、工程造价、造价管理三个属性不同的关键词所组成,是一门集多学科知识于一体的综合应用性学科。
(2)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时效性;公正性;规范性;准确性
特点:单件性计价、多阶段计价、分解组合计价。
影响因素:价值规律、货币流通规律、商品供求规律2017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教材精讲:概述
工程造价管理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及法律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技术与经济、引导与服务、管理与监督等实际问题,从而提高投资经济效益。
目标:遵循价值规律,健全价格调控机制,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中劳动力、技术、信息等市场要素,企业依据*和社会咨询机构提供的市场价格信息和造价指数自主报价,建立以市场形成为主的价格机制。
对象:分为客体和主体。客体是工程建设项目,而主体是业主或投资人(建设单位)、承包商或承建商(设计单位、施工企业)以及监理、咨询等机构及*人员。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
①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②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③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④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b.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c.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d.前一个注册期内*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e.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f.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g.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h.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i.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j.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⑤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权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⑥继续教育,分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每3年检验1次;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
①无*业绩;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③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
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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