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考生在不同的年份在不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只要在*年资格审核通过,以后年度不分地区均视为老考生,可以直接报名交费,考试成绩均有效。此外,如果考生在取得专业阶段6科合格成绩期间,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未发生变化,即可在最后一年最后一门通过科目的考区,获得考务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阶段合格证号,不需要另行申报。
大部分考生不需要现场资格审核,直接网上系统自动审核即可,但有一些特殊考生需要现场资格审核。1、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2、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考生。3、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考生。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1.具有完全行为能为;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除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满两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
除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申请人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能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申请人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能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因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发生变更时,应当先在网上填写会计人员信息变更申请表,然后持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所属区财政局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的,应当自离开原*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会计*人员因调任原因离开原*单位且到除厦门市以外的地区继续从事会计*的,应当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填写调转登记表,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衔接规定,2013年7月1日前已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自发证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有效,逾期自行作废。2013年7月1日之后,自考试合格后6个月内,可凭合格证书、身份证书、学历及职称证书复印件,直接至区财政局办理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