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简介:
1992年6月,建设部发布了《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第18号令),中国开始实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1996年8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从199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委托建设部建筑监理协会承担,具体考务*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主考单位:
(一)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和监理管理*。
(二)建设部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培训教材和命题*,统一规划和组织考前培训。
(三)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组织实施各项考*;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颁发证书:由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课程设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考试时间: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每年2/3月份报名,中国人事考试网,2017年考试时间5月20-21日。
考试科目:
全国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4个科目,即
科目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10分);
科目2: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60分);
科目3: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10分);
科目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考试时间:240分钟,满分120分)。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二)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一)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
(二)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15年以上(含15年);
(四)从事监理*一年以上(含一年)。
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