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德语已正式废除了ß,一律用ss;x和y只用于拼写外来词;20世纪30年代以前,德语一直用花体拉丁字母,以后普遍使用普通的拉丁字母。
德语有5个单元音:a、e、i、o、u,3个变元音ä,ö,ü,这8个元音都有长音和短音;有三个复合元音:ei(ai,ey,ay)、au、eu(u)。元音的长短区别是德语语音的重要特征。长元音和短元音具有区别词义的功能,如Staat(国家),Stadt(城市)。长元音的拼写标志可以是元音字母重叠aa、ee、oo、ie,也可以是在元音字母后加h作为长音符号,如ah、eh、ih、oh、uh、äh、öh、üh,也可以是在元音后加个辅音字母,如Bad、gut。短元音的标志是在元音后有重叠的辅音字母或两个以上的辅音,如Bett、Bild。元音e在非重读音节和前缀中大部分弱化,在后缀中和词尾中完全弱化。辅音的特点有:有7对清浊相对的辅音。浊辅音b、d、g在词尾时起清化作用,如:lieb、Feld、Tag末尾的辅音分别发成[p]、[t]、[k]。颤音既可发舌尖音[r],也可发小舌音[R]。
德语的词按语法功能分为10类:冠词、名词、代词、形容词、数词、动词、连词、介词、副词、感叹词。前六类有词形变化,称为可变词类;后四类无词形变化,称为不变词类。德语中的名词*个字母必须大写。这个规则也是从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开始的。尤其在使用动名词时这个规则往往导致错误,因此90年代时讨论修改正字法时有人提出废除这个规则。虽然这个建议得到一些知名的语言学家和一些有权威的报纸和电视节目的支持,它受到大多数人反对,因此没有被采纳。德语名词有3种性(阳性、阴性和中性),除了直接对人的名词的性比较规则外其它的词的性往往没有规律。德语还有4个格(主格、宾格、与格、所有格)和两个数(单数、复数)。在使用中,除名词本身发生某些变化外,主要依靠名词之前的冠词、代词、形容词和若干数词的变化来表示名词在句中的性、数、格。动词的变位*括人称、数、时:*括现在时(präsens)、过去时(Präterium)、将来时(Futur I)、现在完成时(Perfekt)、过去完成时(Plusquamperfekt)和将来完成时(Futur II)、语态(主动语态、被动语态)、语式(直陈式、命令式、虚拟式)的变化。
德语句子结构的特点:动词谓语为句子的核心,它要求各格的宾语或介词宾语和各种补语。在普通陈述句中,主语或其他句子成分居句首时,谓语动词总是居第二位。如果谓语由两个部分组成,即由可变部分(时间助动词或情态助动词)和不可变部分(动词的不定式或第二分词)构成,则可变部分居第二位(在有些句子中居*位),而不变部分居句尾,这是德语特有的谓语“框架结构”。句法的另一个特点是从句中动词谓语位于句末,其句子成分的排列顺序是:连词或关系代词—主语和句子其它成分—动词谓语。
德语的词汇量估计为30万~50万。按其来源可以分为3种:1,继承词,指从印欧语和日耳曼语时期流传下来的词语及其派生词与复合词;2,借词,指在历史上从外族语吸收并已为德语同化了的词;3,外来词,指从外族语吸收而仍然保留原有特点的词。继承词和借词的重音大部分在*个音节上,外来词的重音在最后一个音节或倒数第二个或第三个音节上。词汇构成的特点是大量使用派生与复合的手段,复合构成在德语构词法中最为普遍。两个以上的各种词类的词均可复合成一个新词。名词*字母都要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