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初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是由我们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授课指导,传授相关理论知识,并且通过实训课让学员熟练掌握,提升实际应用能力。
从事主要**括:(1)消防安全检查;(2)消防控制室监控;(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4)消防安全管理等
2.国家《消防法》第21条第2款的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消防管理人员,消防设施安装、维护、检测、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以及消防产品生产、维护、销售人员等。
3.想从事消防行业人员,寻找高工资,优待遇人员
2.国家消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3.消防设备实际操作演练
1、经建(构)筑物初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1年以上。
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培训内容:按照中国消防协会统编教材《建(构)筑物消防员》,分为理论和技能实操两个部分
3、培训方式:
(1)面授(7天)
(2)网课(时长可依据个人学习安排)。
备注:预约开班:集中区域满30人可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在当地开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