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年。
(二)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