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相对于其他专业会有一定的区别,那么具体有哪些呢?现在跟着小编带你了解一下MPA与其他专业区别的文章内容吧。
MPA是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专业学位的英文简称,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其目的是为*部门及非*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在国外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里,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及法律硕士被称为文科高层次职业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MPA教育已成为这些国家培养公务员的主要途径。
MPA教育的产生是与公共行政(或管理)事业的发展密切相关的。公共管理作为一项专业教育,较早产生于18世纪的德国,培养为适应当时普鲁士国家管理与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专门管理人才。但把公共管理作为一种专业学位教育而付诸实施的是美国。
早在19世纪初,美国就开始了公共行政或管理教育的酝酿,至1887年威尔逊发表了《行政学之研究》的论文,这通常被学界认为是美国公共行政管理教育的开始。1911年,在美国纽约创办了“公共服务培训学校”,用以为纽约市政研究局培训*人员,由此带动了一大批大学开设公共行政管理课程。1924年,“公共服务培训学校”迁到了锡拉丘兹大学,该校与新成立的“马克斯维尔公民与公共事务学院”合并,同时启动了BB美国第(一)个MPA计划,面向公共行政管理领域创办了综合性的教育与培训课程。
继锡拉丘兹大学首开MPA教育先河之后,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普林斯顿大学伍德威尔逊国际事务学院先后于20世纪30年代,40年代也启动了MPA教育计划,开展了MPA的教育培训,从美国公共服务培训学校算起,美国的MPA教育至今已有80年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