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招标文件,如果发现*范围不明确,或条款不明确或非常不公平,或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则按多方案报价法处理。
1.不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是指一个项目的投标报价,在总价基本确定后,确定内部各子项目的报价,以便在不增加总价和影响中标的情况下获得最理想的经济效益。
2.多方案报价
对于招标文件,如果发现工程范围是不明确的,或条款是不清楚或非常不公平的,或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的,应按多方案报价法处理。即先按原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一个价,然后再按某条款(或某规范规定),对报价做一些变动,报一个较低的价格,这样可以降低总价,吸引业主。
3.增加建议方案
有些投标文件规定可以提出建议方案,即可以修改原设计方案。投标者应提出更合理的方案,以吸引业主并促使自己的方案中标。新方案应当可以降低工程总费用、提前竣工或使工程使用更加合理,但是对原招标方案也要报价,以供业主比较。
在增加建议方案时,不要写得太具体,保留方案的技术关键,建议方案一定要比较成熟,有实践经验会比较好。
4.突然“袭击”
报价是一项保密*。但对手往往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来获取信息。因此,在报价时可以采用迷惑对方的手法,即根据一般情况先报价或表示自己对工程兴趣不大,然后到投标快要截止时突然变动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