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二: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六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要求三: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十年以上,担任助理的职务四年以上。
要求四:初中以下学历须从事专业技术*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条件二: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条件三: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主持或为主承担的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二等以上奖一次或省(部)级一等奖一次,或省(部)级二等奖二次。
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设计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在生产科研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的空白,为国内同行业专家与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在生产科研中,对生产的发展规划、技术创新措施、产品质量等重大问题起到关键性作用,明显地提高了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为国内同行专家与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