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培训*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在省内有效。
报名时间
根据近两年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中旬开始,各地区报名时间不一,请以考务文件公布时间为准。
报名条件
2018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暂未公布,各位考生可先参考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条件,详情如下: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1年。
(二)免试科目
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20年。
(三)增项专业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档案号不再使用。
报名流程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分为“首次报考”与“非首次报考”,首次报考的考生需参加资格审查(部分地区为考后资格审查),非首次报考考生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直接根据要求进行报名、缴费即可。
专业对照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括:土木工程、建筑学、电子信息科技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勘察技术与工程、测绘工程、交通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热力与运动工程、冶金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化学工程及工艺、生物工程、制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工业工程等36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