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技术培训、消防设施检测、火灾事故技术分析、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监测、消防安全检查等消防安全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括《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均为主观题,其他科目均为客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专业划分 | 专业名称(98版) |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
工学类相关专业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气技术(部分);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工程; 应用电子技术;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公共安全图像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通信;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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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城市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
建筑学;城市规划;城镇建设(部分);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 矿井建设;建筑工程;城镇建设(部分);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
安全工程 | 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工业分析;化学工程与工艺 | |
管理学类相关专业 |
管理科学; 工业工程; 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学;系统工程(部分);工业工程;管理工程(部分);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