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试行)

233人已阅读 2019-12-18 11:56:43
导读 现在青少年研学旅行项目越来越多样了,家长也比较关心孩子去境外研学该注意哪些事项,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研学旅行活动指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国内研学 国际研学

新闻详情

2019-12-18 11:56:43

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试行

现在青少年研学旅行项目越来越多样了,家长也比较关心孩子去境外研学该注意哪些事项,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研学旅行活动指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条为促进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健康发展,规范和引导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以下简称:境外研学旅行)是指根据中小学学生的特点和教育教学需要,在学期中或者假期以集体旅行和集中住宿方式,组织中小学学生到境外学习语言和其他短期课程、开展文艺演出和交流比赛、访问友好学校、参加夏(冬)令营等开拓学生视野、有益学生成长的活动。

  第三条境外研学旅行应当以加强国际理解教育,推动跨文化交流,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为目的,有利于促进中小学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丰富中小学的课程内容和社会实践,增进与国外中小学学生的交流和友谊。

  第四条举办和实施境外研学旅行要遵循安全、文明、实效的原则,符合中小学学生的特点与需求,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五条举办境外研学旅行要与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计划统筹安排,具有明确、有益的教育目的和适当、周密的教学内容,把素质教育和体验学习贯穿始终。

  境外研学旅行的教育教学内容和学习时长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在境外全部行程计划的1/2。

  第六条境外研学旅行要注重活动特色,丰富教育内容,可以选择或者包含环保、科技、人文、自然、历史、文学、艺术、体育等主题活动。

  第七条境外研学旅行的举办者选择与境外学校、夏冬令营营地等机构合作的,要通过相关渠道核查境外机构的合法性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承接条件,并应在活动宣传阶段即向拟参加活动的学生及其家长做出说明。

  境外研学旅行需委托旅行社办理出境手续、安排境外食宿等事项的,应选择国家旅游局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第八条境外研学旅行的举办者同拟合作的旅行社、境外机构应当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者协议,其内容应当至少包括:合作事项和标准、各自权利和义务、合作期限、争议解决办法等。

  对于需要乘坐汽车长途旅行的,应在合同或者协议中就车辆性能、安全车速、司机规范等予以明确约定,避免出现车辆老旧、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情形。

  第九条举办者不得因与境外机构合作而自行声明免除自身对境外研学旅行的责任义务。

  第十条境外研学旅行一般应以小学四年级以上年级的学生为主体,组织三年级以下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参加活动的,举办者应当依法特别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第十一条境外研学旅行的活动时间和地点应事先进行合理规划,充分考虑中小学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承受能力,一般小学生不宜超过3周,中学生不宜超过6周。每次活动安排不宜超过2个国家,每个国家的参访城市不宜超过4个。除非特别需要,不宜组织跨国多地的境外研学旅行活动。

  第十二条选择境外研学旅行目的地,应在兼顾气候、交通、卫生、语言、食宿等的基础上,优先考虑环境安全、友好、文化内涵丰富、教育教学水平较高的国家和地区,注重体验多样性文化,不宜偏重单一国家或者地区。

  境外研学旅行的举办者要关注*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规避战争、疾病、灾害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国家和地区。

  第十三条境外研学旅行的举办者事先要以书面形式将活动内容、境外食宿安排、所需费用(含保险费用)、文明安全等事项告知学生和家长。

  学生家长要审慎选择境外研学旅行活动,并向举办者提供书面的署名同意书和学生健康证明。

  第十四条境外研学旅行活动的举办者要与学生家长就监护权委托等事宜依法签订协议,并可就学生违反团队规则或者因离团发生意外的责任归属和处置办法等依法做出书面约定。

  举办者要为学生全员和带队教师购买涵盖活动全程的医疗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五条举办者要做好学生、家长的行前培训和说明*。

  举办者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可以手册、讲座等多种形式指导学生熟悉必备的安全知识,注意保管好个人证件和随身物品,牢记带队教师和我国驻外使领馆以及当地报警电话,掌握当地交通、公共安全、饮食等基本常识,留意交通工具和住所的紧急逃生路径或出口,规避和远离危险区域和场所,知晓应对突发情况的自我保护措施和求助方式等。

  举办者要加强学生的文明出游教育。要以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文明旅游十大提醒语"为重点,指导学生学习文明出游知识,掌握基本文明礼仪和目的地风俗禁忌等常识。强化团队精神和纪律意识,提升展示中国青少年良好风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举办者要在行前向家长介绍活动行程和注意事项,提醒家长保持活动期间联络方式畅通,做好学生行前准备*。

  第十六条举办者要建立安全责任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做好相关信息的备份*,以备遇到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提供。在境外期间,举办者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学生家长及时沟通活动进展情况。条件允许的,可以每天向学生家长通报情况。

  第十七条举办者要为赴境外研学旅行团组配备随团带队教师,并指定1名带队教师为领队。团组的带队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10。学生年龄结构偏小的团组,需酌情增派带队教师。举办者应在出行前培训带队教师掌握紧急救险和医学急救的知识。

  带队教师要熟悉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情况(含相关法律规定情况),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和较强的执行力,拥有良好的语言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十八条在境外期间,领队和带队教师要协调落实教育教学活动,临机处置和排除交通和其他安全隐患,配备应急药物,关注学生的饮食卫生,并常备护照复印件等学生信息。   遇有危及学生人身安全或其他紧急、突发情形的,领队和带队教师要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在*时间向我驻外使领馆和举办者报告。

  第十九条举办者要根据成本核算,事先向学生和家长详细说明其负担费用的构成,依法订立合同。

  学校及其*人员不得从组织本校学生参加境外研学旅行活动中牟取经济利益。

  第二十条中小学学生参加非本校组织的境外研学旅行的,家长应当告知学校。一个学校有超过5名学生参加同一个境外研学旅行的,学校应当告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014年12月16日,在全国研学旅行试点*推进会上,教育部基教一司司长王定华在讲话中强调国务院2014年8月9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中指出积极开展研学旅行的*方向是正确的,当前,开展研学旅行有四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研学旅行是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规划和发展纲要》和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二、研学旅行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

  三、研学旅行是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

  四、研学旅行是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各地试点积极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研学旅行*有计划、有目的、有措施,其中西安有38条管理标准,上海有6大机制;

  二、探索经费投入,主要采取*拿一点、学校筹一点、家长出一点;

  三、建立活动基地,如西安市依托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加强具体指导管理,石家庄市为26个基地挂牌,上海市有校外教育地图;

  四、组织培训研讨,如西安、合肥、武汉等地均举办了全国及本地区的研学旅行论坛和研讨会;

  五、纳入课程改革,特别是丰富了综合实践课程内容;

  六、体现育人导向,研什么、学什么,目标更加明确、内容涵盖丰富;

  七、加强部门联动,一些省市的旅游、文物、物价等部门积极支持研学旅行*,许多家长也成为研学旅行的志愿者;

  八、尝试考核评价,有的地区将研学旅行纳入了综合素质评价,有的学校制定了包括研学旅行在内的操行量表;

  九、突出地域特色,如西安、苏州在这方面都做的比较突出;

  十、运用社会力量,通过购买优质服务,同旅行社合作,发挥民办基地等方式,为研学旅行创造条件;

  十一、重视安全出行,其中西安、苏州、武汉等地,虽然出去的次数较多,均未发生不安全事故,证明只要安全责任主体明确,安全过程细化,是可以解决好安全问题的;

  十二、规范操作,不少地区结合实际情况,在开展研学旅行*中严格操作规范。

  研学旅行也存在诸多问题与挑战,根据各地的意见,主要矛盾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安全问题,如陕西省让西安市以外的城市开展研学旅行,但均因安全问题迟迟未能开展;

  二、经费问题,目前绝大多数地方的研学旅行,主要是通过家长收费,*拿一点、学校出一点做起来还比较困难;

  三、协调问题,研学旅行涉及的方面多、部门多,如协调不到位,很多活动难以广泛开展。

  研学旅行目前也遇到了良好的机遇:

  一、领导高度重视,刘延东同志对开展研学旅行有过批示;

  二、国家正式提倡研学旅行,国务院已经下发了文件;

  三、地方试点先行,全国首批四个城市的试点已经做出了贡献,并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

  四、中国教育改革的呼唤。

  今后,如何继续做好研学旅行试点*,教育部明确提出七点要求:

  一、深化试点。各试点省市开展研学旅行试点*,积极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教育部拟在2015年出版发行研学旅行方面的文集,书名暂定为《研学旅行——推进素质教育的新常态》。同时,如何扩大试点,我们考虑将现有的试点区升华为试验区,试验区的*必须要落实研学旅行*相关的专项经费;

  二、探索经费保障机制。研学旅行必须有比较稳定的财政投入,各省市要探索研学旅行的专项经费保障机制,或通过提高公用经费的标准,并说明其中含有研学旅行费用,正如阳光体育运动中含有保险费一样。只有探索合法合理的收费,才能让家长分担的少一点;同时,对弱势群体的学生要探索资助机制;

  三、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国发﹝2014﹞31号文件明确提出研学旅行要按照“教育为本,安全*”的原则组织,学生的研学旅行一定要有保险,要在研学旅行过程中分清安全的责任,避免让学校承担无限的责任;

  四、发挥教育功能。研学旅行活动一定要有实效性、针对性,如搞一些寻访红色之旅的活动、落实蒲公英行动计划的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活动、开展中国梦的实践活动、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等,这些活动应和校外活动中心及示范性综合基地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五、加强协调配合。开展研学旅行试点*,教育部门要一马当先,要主动协调其他*部门和行业齐抓共管。如博物馆要为学生研学旅行免费开放,交通部门要为研学旅行安排专列,教育部门要注意发现典型、培育典型、推广典型。不同地域的试点,也应该加强交流,相互联动,建立微博(信)群,为*提供方便;

  六、下发国家层面文件。教育部要在2015年以通知或意见的形式,下发研学旅行文件,解决大家关切的问题。教育部的文件出台前,可以先转发几份做得好的省市文件供大家学习参考,在2015年要召开全国校外教育联席会议,这个会议的内容应包括研学旅行和蒲公英行动;

  七、将研学旅行写入2015年*要点。近期部里正在制定2015年*要点,基教一司要争取将研学旅行写入教育部*要点,使这项*让全国各地皆知,让厅局长对研学旅行有概念、有想法。可以考虑,在2015年适当的时候召开全国研学旅行试点*现场会或交流会,邀请国家领导人出席,进一步推进深化这项*。

上一篇: 无 下一篇: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

相关文章

推荐课程

查看全部课程
北京天海瑞帆教育

北京天海瑞帆教育

海淀校区

查看全部校区 进入官方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