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型 | 课程名称 |
单科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安全生产技术 | |
全科 | 安全师(含全部4个科目) |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在2002年底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两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有关要求,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一般为报名当年年底(具体情况以当地规定为准)。
三、考试科目及合格标准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分为四科,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所有科目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全部通过方可注册。前三个科目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的题型为主观题,即根据所给出的案例内容,回答所提出的问题,答案写在试卷上。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题型与题量 |
满分 |
合格标准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2.5小时 |
单选题70道 多选题15道 |
100分 |
60分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2.5小时 |
单选题70道 多选题15道 |
100分 |
60分 |
安全生产技术 |
2.5小时 |
必作:单选题60道 多选题15道 选作:任选一组作答,每组单选题10道 |
100分 |
60分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2.5小时 |
案例题:5道 |
100分 |
60分 |
注: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一般为其总分的60%。
四、主管部门
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等*。
五、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一般在上一年4月至5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亦可关注慧嘉森教育网
六、准考证获取
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一般应于考前 10日至一周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
七、成绩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