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免试入学,满足申硕要求即可参加申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武汉工程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学校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2018年入选湖北省国内*学科建设高校;在2019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位列第126位;在USNews2021世界大学排行榜中,位列中国内地高校92名。学校现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及国际教育,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面向全国一本招生。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5000人,其中研究生5000余人、本科生近20000人。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3年以上(即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材料加工工程、企业管理、工程管理、化学工程、制药工程、采矿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环境工程共8个学科。
1.申请人应按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在规定学习年限未能最终完成学业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2.申请人本科专业与申请硕士学位专业原则需一致或相关,人文社科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得申报理工类专业硕士学位。
1.申请人通过国家统考,修完规定学分后,可于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具体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程序以通知为准。
2.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武汉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授予武汉工程大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