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的前身为华中师范学院黄石分院,创建于1973年4月;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更名为黄石师范学院;1985年2月,湖北省人民*决定,学校改名为湖北师范学院;2006年,学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6年3月,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同意湖北师范学院更名为湖北师范大学。
五、申请人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德端正的在职人员。
2、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
后*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3.具有专科学历或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者,具有两年以上*经验,经申请也可报读
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完成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加盖湖北师范大学的钢印、红印、校长印)。
六、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常年报名,每月18日上报资料;
2、报名材料:申请人报名时需出示并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湖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两份;
3)报名时需带同一底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3、录取:预报名学员,经研招办初审合格后,还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 )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学校根据年度接收计划,择优录取,下发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并建立学籍档案,取得湖北师范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历进修硕士学位课程资格。凡因弄虚作假或个人原因而未被接受申请者,报名费一概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