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前,考生要具备高中或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证书,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遗失准考证的考生,应在考前及时自行从网上下载。
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从事会计*年限不作要求。
未交费的,考生可重新登录更改。已交费的,因他人或考试培训机构代报名所致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错误,不予修改。
1.会计*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年限。3.开始从事会计*时间不应早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4.开始从事会计*时间不应早于全日制学历毕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