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授科目】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业界地位】某高校大学副教授,2005年以来一直担任一级和 二级建造师的《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课程的网络和面授培训教师,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建造师资格考试辅导经验。 【授课特点】其重点突出、逻辑严密、风趣幽默的授课风格也赢得了学员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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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业界地位】硕士,建设部住宅试点工程“部级科技进步个人银奖”获得者。拥有近11年建筑、房地产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考试培训经历。辅导效果明显,对考生的学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深受学员的好评,在业界具有良好的声誉。 【授课特点】专业培训高屋建瓴、思路清晰、逻辑性强,讲解深刻透彻、重点突出,擅于归纳、总结、辨析,独创梳理法、提炼法、案例形象理解法等六大学习方法,将抽象的专业知识化繁为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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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科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业界地位】博士,注册一级建造师。多年参与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造师考试培训*。先后主持和参加国家、省(部)、市级科研项目15项,主(参)编教材6部,发表论文80余篇。获得省、市科技奖6项。讲课条理性强,深入浅出,授课重点明晰、脉络清楚,深受学员喜爱。 【授课特点】讲课条理性强,深入浅出,授课重点明晰、脉络清楚,深受学员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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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科目】《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业界地位】副教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专业)。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三十余篇,其中EI收录3篇,发表在全国核心期刊上的论文15篇。 【授课特点】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注重将“工程经验、专业知识、阅卷经验”三者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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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
高于*同行
好评率100.0%
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第二条规定,报考对象为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应不同的学历档次,分别有不同的专业*年限要求。
所学专业应与《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见我省一级建造师2014年度报名文件粤建注发〔2014〕 14号附表)一致,表内没有的高职高专类专业可以参照《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高职高专)》(见附件)进行报考。以上两个对照表均没有的专业人员请谨慎报考,责任自负。
①以*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学历证书后的*年限和施工管理年限必须同时满足相应年限要求,取得*学历证书前的实习期不计入*年限。②以*后取得学历报考的人员,按取得前学历(中专或以上)证书后开始计算施工管理年限;无前学历(中专或以上)的,按取得报考学历证书后开始计算施工管理年限。非全日制学历,学习期间合并计入施工管理*时间;全日制学历,学习期间不计入施工管理*时间。因*年限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参加考试者(包括*年*年限达不到要求而第二年考试时*年限符合要求的),在考后审核中将被认定为不合格,国家
考生如果以老考生身份登陆报名,系统自动调用原有档案信息,报考级别和专业显示为灰色,不允许更改级别和专业。如果考生确实要更改报考级别或专业,必须以新考生身份登陆报名,这样上一年成绩不滚动,请慎重选择。